### 私募基金操盘合作
#### 合作方式与条件
客户需提供带有资金的股票账户,账户资金要求在五十万以上、二百万以下,同时客户需具备承担亏损风险的能力,因为在合作过程中,亏损将由客户自行承担。当账户盈利达到30%以上时,双方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分成比例根据合作阶段的不同依次为三七分、四六分、五五分。以达到约定收益率当天及次日作为分成结算期,结算完成后,随即开启下阶段合作。
#### 合作协议与规则
1. **风险承担与账户控制权**:在合作期间,操盘方不承担账户资金亏损。为充分保护客户权益,当账户资金亏损达10%以上时,客户可随时收回账户密码,单方面终止合同,此时所有条款自动失效。而在账户资金有盈利或者亏损不到百分之十的情况下,客户不得登录账户进行股票买卖或收回账户,以确保操盘方能够按照既定策略进行操作。
2. **盈利分成规则**:在一年合作期内,当账户资金盈利达百分之三十以上时,操盘方有权随时提出盈利分成要求,客户需积极配合对盈利部分进行分成。具体分成比例为:第一阶段,操盘方占三成,客户占七成;第二阶段,操盘方占四成,客户占六成;第三阶段,操盘方占五成,客户占五成。三个阶段合作完成后,若一年期限未到期,合同自动终止。若客户需要继续合作,合同期限仍为一年,合作方式不变,但分成比例固定为五五分成。此外,在各阶段合同到期时,若账户盈利未达到百分之三十,但在百分之十到三十之间,分成比例将相应调整,如第一阶段为操盘方两成,客户八成;第二阶段为操盘方三成,客户七成;第三阶段为操盘方四成,客户六成。若盈利低于百分之十以下,客户收回账户,盈利全部归客户所有,操盘方无盈利分成。
3. **账户操作限制**:合作期间,客户不得单方面进行股票买卖或对账户资金进行转进转出操作,以保证操盘方操作的连贯性和策略的有效实施。
4. **合同到期与续约**:合同到期时,结算完成后,双方将遵循自愿原则,协商是否继续签订协议合作。
#### 特殊条款与违约处理
1. **股票停牌处理**:在合同期内,若购买的股票停牌,复牌时合同已到期,则从复牌日开始计算,合同自动延期1个月。例如,合同期限为1月至12月,但股票在9月停牌,第二年1月复牌,合同将自动延期1个月。若在合同期内,虽有股票停牌,但盈利达到分成条件,且非停牌股票能够兑现分成盈利的资金,就需按照约定进行盈利分成,后续合作按照上述条款执行。
2. **违约处理**:若客户违约不执行分成,将分为两种情况处理。第一,若账户盈利达到百分之十以上,客户需按照协议条款规定实际操盘方应获得盈利分成的两倍进行赔偿;第二,若账户盈利不到百分之十,客户需赔偿操盘方2万。这是为了防止客户单方面取回账户且不按条款规定分成,保障操盘方的合法权益。若操盘方操作账户时,账户出现大于百分之十以上的亏损,操盘方需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客户将单方面决定是否继续合作,操盘方需无条件接受客户决定。此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除非符合条款规定的终止合同情况,若违约,客户按上述第一种情况执行,操盘方则需赔偿客户2万。